【未判】
中國國傢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國傢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未開庭)、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中國足協技術部部長譚海、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部長戚軍
已判:
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被控非法收受1200萬餘元,一審被判11年,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中國足協副主席於洪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傢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以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
原中超公司總經理董錚被控受賄2200多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原部長劉磊受賄罪、行賄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獲刑11年,並處罰金一百四十萬。